释义 |
个人房屋契税网上缴纳流程如下: 1、纳税人进入电子税务局网站,进行注册与实名认证; 2、在软件最左侧“个性化办税”的目录中,可以看到房产交易一体化与房产交易一体化的选项。点击进入并填写相关信息; 3、资料上传之后,进行提交并保存申报表,再进行税费缴纳并开具证明。 房屋契税缴纳时需要带的资料有: 1、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结婚证或未婚证或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6、家庭查档证明:购房所在地、户口所在地。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不动产为信托财产者,于左列各款信托关系人间移转所有权,不课征契税: 1、因信托行为成立,委托人与受托人间; 2、信托关系存续中受托人变更时,原受托人与新受托人间; 3、信托契约明定信托财产之受益人为委托人者,信托关系消灭时,受托人与受益人间; 4、因遗嘱成立之信托,于信托关系消灭时,受托人与受益人间; 5、因信托行为不成立、无效、解除或撤销,委托人与受托人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 (三)房屋买卖、赠与、互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征收契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