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有家门钥匙吗 |
释义 | 空置房也应交纳物业费和取暖费,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开发单位应全额缴纳未售出或未交付的物业费,买受人应全额缴纳未入住的物业费。物业服务公司代收取暖费。 法律分析 首先要说明无拿钥匙的原由,如果是业主自己的原由,那么物业费要全部交纳,,《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限定,纳入物业服务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售出,或因开发建设单位原由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部交纳。开发建设单位已交付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因物业买受人原由未入住的,物业服务费由物业买受人全部交纳。也就是说,空置房也应交纳物业费,而且是全部。至于取暖费,物业服务公司是接受委托代收花费的,按限定也应该交纳。具体可根据售房合同限定执行。 拓展延伸 物业管理:住户家门的钥匙管理政策 根据我们的物业管理政策,物业公司是不持有住户家门的钥匙的。我们鼓励住户保管好自己的家门钥匙,并负责自己家门的安全。为了确保住户的安全和隐私,我们强烈建议住户定期更换门锁并妥善保管钥匙。如果住户需要授权他人进入自己的住所,我们建议住户与相关人员自行协商并提供额外的钥匙副本。物业公司将保障住户的安全和隐私,不会随意进入住户的住所。如有其他关于钥匙管理的问题,请随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尽力为您提供帮助和支持。 结语 根据我们的物业管理政策,物业公司是不持有住户家门的钥匙的。我们鼓励住户保管好自己的家门钥匙,并负责自己家门的安全。为了确保住户的安全和隐私,我们强烈建议住户定期更换门锁并妥善保管钥匙。如果住户需要授权他人进入自己的住所,我们建议住户与相关人员自行协商并提供额外的钥匙副本。物业公司将保障住户的安全和隐私,不会随意进入住户的住所。如有其他关于钥匙管理的问题,请随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尽力为您提供帮助和支持。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收益的,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三十七条 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 前期物业管理 第二十九条 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下列资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四)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将上述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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