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划分改革是指什么? |
释义 | 要加强战略性、系统性、前瞻性研究,组织研究拟定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思路,提升行政区划的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确保行政区划设置和调整同国家发展战略、经济社会发展、国防建设需要相适应。要坚持行政区划保持总体稳定,做到非必要的不调、拿不准的不动、时机条件不成熟的不改。 一、社会主义国家行政区域的划分原则: 1、政治原则。促使国家机关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便利人民群众参加国家管理。 2、经济原则。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特点进行划分,使之有利于发展社会生产力。 3、民族原则。根据少数民族的居住状况和其他特点进行划分,使之有利于各民族的发展,巩固各民族的团结。这些原则是相互联系、相互结合的。此外,也顾及历史传统、人口分布、地理条件和国防需要等因素。 二、申请变更行政区划向上级人民政府提交的材料如下: 1、申请书; 2、与行政区划变更有关的历史、地理、民族、经济、人口、资源环境、行政区域面积和隶属关系的基本情况; 3、风险评估报告; 4、专家论证报告; 5、征求社会公众等意见的情况; 6、变更前的行政区划图和变更方案示意图; 7、国务院民政部门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行政区划管理条例》第二条行政区划管理工作应当加强党的领导,加强顶层规划。行政区划应当保持总体稳定,必须变更时,应当本着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利于行政管理、有利于民族团结、有利于巩固国防的原则,坚持与国家发展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注重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方针,制订变更方案,逐级上报审批。行政区划的重大调整应当及时报告党中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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