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离婚案件开庭程序有哪些
释义
    离婚案件开庭程序有哪些
    1、庭审前的准备
    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2、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当事人陈述;(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三)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四)宣读鉴定结论;(五)宣读勘验笔录。
    3、法庭辩论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三)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4、判决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30 12:4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