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介绍卖淫的判刑如下: 1、介绍他人卖淫的,构成介绍卖淫罪,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介绍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应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 2、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 3、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 4、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介绍卖淫罪构成要件包括以下要件: 1、侵犯的客体为社会管理秩序; 2、行为人实施了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 3、行为人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 4、行为人的主观方面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是在实施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并且明知这种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或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 综上所述,无关是否发生性行为,只需证明介绍卖淫行为发生且符合定罪标准即可认定介绍卖淫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幼女卖淫罪】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