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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组合计税价格和关税完税价格的区别是什么?
释义
    组成计税价格和关税完税价格的定义和计算方法。组成计税价格是指由成本、利润和税金组成的价格,用于税务机关核定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是指经海关征税机构审定后作为关税计税依据的价格,通常是发票上标明的成交价格。
    法律分析
    你说的组合计税价格,应该是组成计税价格。这里的组成,并无特殊含义,就是由几部分组成的意思。一般由于销售价格偏低或没有销售价格,而由税务机关核定计税价格时用到,一般的公式是: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税金,如果是增值税项目,则不加税金。委托加工中的组成计税价格差不多,只是把利润换成加工费。关税完税价格是指可以做为关税计税依据的价格。通常完税价格就是发票上标明的成交价格,即到岸价格,但必须经过海关征税机构审定后,才能成为关税完税价格。
    拓展延伸
    如何区分组合计税价格和关税完税价格?
    组合计税价格和关税完税价格是在国际贸易中常见的概念。它们之间的区别在于计算方式和涉及的费用。组合计税价格是指根据商品的实际成本和相关税费计算得出的价格,包括商品成本、运输费用、保险费用以及相关税费等。而关税完税价格是指在组合计税价格的基础上,加上进口关税后得出的价格。关税是国家对进口商品征收的一种税费,根据商品的分类和税率来计算。因此,区分组合计税价格和关税完税价格的关键在于是否考虑了进口关税的因素。在国际贸易中,了解这两者的区别对于正确计算商品价格和进行贸易成本分析至关重要。
    结语
    在国际贸易中,了解组合计税价格和关税完税价格的区别至关重要。组合计税价格是根据商品的实际成本、利润和税费等计算得出的价格,而关税完税价格则是在组合计税价格的基础上加上进口关税后得出的价格。正确计算商品价格和进行贸易成本分析需要考虑这两者的差异。对于律师编辑来说,理解和运用这些概念将有助于为客户提供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8修正):第三章 应 纳 税 额 第二十四条 居民企业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分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该项所得负担的部分,可以作为该居民企业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在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抵免限额内抵免。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修正): 第十三条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
    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申报纳税。
    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前办理税款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第五条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资源税;但是,自用于连续生产应税产品的,不缴纳资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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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18:3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