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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参加继承算放弃继承吗?
释义
    本文介绍了关于继承权的相关规定。根据民法典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明确表示,否则就算不来签字仍拥有继承权。放弃继承权并不等同于放弃受遗赠权,受遗赠人应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如果到期没有表示,视为放弃受遗赠。在实际操作中,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否则可能会导致继承权丧失。
    法律分析
    一、不参加继承会放弃继承权吗?
    不会。法律对放弃继承是有明确的规定的,放弃继承必须做出明确的表示,如果没有做出表示,如未签字等,这种情况下,是视为接受继承,而不是放弃继承。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所以,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明确表示放弃,否则就算不来签字仍拥有继承权。
    如果是坚决不去签字,也不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其他继承人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继承财产。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该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以明示的方式作出。继承人在遗产分割前没有作出意思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不享有请求分割遗产的权利;同时,对被继承人遗留的债务也不负清偿责任,并且放弃行为的效力溯及到继承开始时。在遗产处理前或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行为反悔的,由人民法院依其提出的理由决定是否予以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法院不予承认。
    二、继承人可否部分放弃继承权?
    我国现行民法典对此未作明确规定。一般认为,继承权具有不可分性,只能全部接受或全部放弃,而不能附加任何条件,不允许部分接受或部分放弃继承。如果允许继承人部分放弃继承权,就会导致继承人只继承权利,而不承受义务。如果继承人只想得到部分遗产权利,而将应得的其他遗产权利让与其他继承人,则其完全可以在接受继承后对其所得的遗产为让与或在遗产分割时放弃。
    法律中并没有限制继承人在放弃继承权的时候附条件,但如果所附条件违反了法律规定的话,那么就会导致无效。
    能不能附条件,关键还是要看继承人所附条件是否合法。而就算继承人放弃了继承权,仅仅只是放弃了对这个被继承人遗产继承的权利,之后对于其他被继承人的遗产,在其没有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之前,还是享有继承权的。
    结语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是有明确规定的,必须做出明确的表示。否则,就算不来签字仍拥有继承权。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附条件,这种行为是无效的。但是,继承人放弃继承权不意味着他放弃了对其他被继承人遗产继承的权利,在他没有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之前,其他继承人仍然享有继承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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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4:1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