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备役的定义和相关知识介绍 |
释义 | 预备役人员是指依法被确定服士兵预备役的人员,既是兵又是老百姓,具有民、兵一体的特点。预备役分为预编到现役部队、预备役部队和基干民兵组织的人员,以及编入普通民兵组织和其他经过预备役登记确定的人员。预备役是平战结合的一种形式,是战争初期的动员对象,也是应对突发事件、承担急难险重任务的突击力量。 法律分析 预备役人员指依法被确定服士兵预备役人员。 即是兵又是老百姓,一身二任、双重身份,具有民、兵一体的特点。依照法律规定,在年龄、政治、身体适合服兵役而未服现役的公民,以及服现役期满退出现役后符合服预备役条件的人员,统称预备役人员(包括预备役军官和预备役士兵)。 它分为两类,第一类包括预编到现役部队、预备役部队以及编入基干民兵组织的人员;第二类包括编入普通民兵组织以及其他经过预备役登记确定的人员。预备役既区别于现役部队,又不同于民兵组织,是平战结合的一种形式,是战争初期的首批动员对象,也是应付突发事件,承担急难险重任务的突击力量。 拓展延伸 预备役的权益和义务有哪些? 预备役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完成基本军事训练后,被保留在现役军队编制之外,但具备重新投入军队服役的资格。预备役人员享有一定的权益和承担相应的义务。预备役人员的权益包括:享受军队相关待遇、参与军队相关活动、享有军人荣誉和声望等。同时,预备役人员也有一定的义务,包括:接受军事训练、保持军事素质、服从军队指挥等。预备役的权益和义务的具体内容可能因国家和地区而异,但总体目的是为了保障国家安全和国防力量的建设。预备役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为国家和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结语 预备役人员,既是兵又是民,身兼双重身份,具有独特的特点。他们是符合年龄、政治和身体条件的未服现役公民,以及服役期满后符合预备役条件的人员。预备役分为两类,一类编入现役部队、预备役部队或基干民兵组织,另一类编入普通民兵组织或其他经登记确定的人员。作为平战结合的一种形式,预备役是战争初期的动员对象,也是应对突发事件和承担重要任务的突击力量。预备役人员享有一定权益,同时也有相应的义务。他们应接受军事训练,保持军事素质,并服从军队指挥。预备役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为国家和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人员法(2022公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支持预备役人员履行预备役职责,协助做好预备役人员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人员法(2022公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预备役人员工作所需经费,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原则列入中央和地方预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人员法(2022公布): 第八章 退出预备役 第五十六条 预备役人员退出预备役的时间为下达退出预备役命令之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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