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道路原因造成事故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一、因路况造成交通事故的情形有哪些 路况,是指路面的平整状况。路况的好坏对行车的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由于路况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由于人为或自然原因致使路面出现坑洞或隆起部分,导致机动车辆翻车、撞车,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这里的人为原因包括由于修路造成路面破裂或埋设管道、线路等其他原因将路面挖裂,事后忘记填补等。自然原因包括因热账冷缩导致路面破裂、突起或路面由于使用过久而导致破落 。 (2)路面存在异物(如石子、泥土等),机动车碾过时,使其飞起砸伤行人,砸坏物品。 二、因路况造成交通事故如何赔偿 由于,人为或自然原因致使路面出现坑洞或隆起部分,导致机动车辆翻车、撞车,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或路面存在异物(如石子、泥土等),机动车碾过时,使其飞起砸伤行人,砸坏物品造成的财产损失,机动车一方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机动车方对损害后果的发生不存在有故意或过失的主观过错。我们认为,这里应该承担赔偿责任的应是路政管理部门,作为道路的管理部门,具有维护道路能够正常行驶状态的义务。道路上出现了可能导致交通事故的隐患时,路政部门没有及时采取措施将其排除,因而他们对由此产生的后果应负全部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九条 公路上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驾驶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立即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避免发生次生事故。驾驶人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伤无法行动的,车上其他人员应当自行组织疏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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