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司监事人承担下列法律责任: 1、检查公司的财务状况,主要是审核、查阅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财务会计资料; 2、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提出罢免的建议; 3、要求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予以纠正; 4、向股东大会提交有关提案; 5、依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监事是股份公司中常设的监察机关的成员,亦称“监察人”。 通常监事会中至少应一人为股东,并在国内有住所。监事不得兼任董事或经理。监事的任期一般较董事短,各国规定不一。监事因故缺额时,应召集股东大会补选。监事的报酬,如果章程未定,应由股东大会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十二条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