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为5000元. 2、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1)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6000元的,全月应纳税额所得额不超过3000元的,税率3%,速算扣除数为0(2)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10%,210元(3)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20%,1410元税的计算方式如下:应纳税所得额 工资收入金额 - 各项社会保险费 - 起征点(5000元)。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 x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对纳税人在2018年10月1日(含)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并按照本通知所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计算应纳税额。对纳税人在2018年9月30日(含)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按照税法修改前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