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具体位置:南院位于蠡湖大道以东、万顺道以西、吴都路以南、和风路以北地块,加快在建项目建设,设置床位1500张,在B地块建设烧创伤楼,建成国家区域性烧伤救治中心。北院在市四院现址,设置床位500张,加挂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牌子,满足河埒地区居民就医需求。 为进一步科学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能力,将整合无锡市第三人民医院和第四人民医院建设江南大学附属医院,设立南、北院区,建成国内一流、省内领先,临床、教学和科研一体,以肿瘤诊疗、烧创伤救治、消化系统疾病诊治等为特色的研究型综合性医院。 法律依据: 国家卫生健康委《综合医院建设标准》 第十三条 综合医院的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地形规整,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较好;远离地震断裂带。 二、市政基础设施完善,交通便利。 三、环境安静,应远离污染源。 四、远离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和贮存区、高压线路及其设施。不宜紧邻噪声源、震动源和电磁场等区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