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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警扣行驶证期限几天?
释义
    我国法律并没有对交警扣行驶证期限几天作出明确的规定,一般来说,事故处理好了,交警就会把行驶证退回给当事人,具体要看案件的处理期限。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可以先予扣留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因此,只有你于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公安机关作出处罚决定,并出具暂扣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处罚决定才生效。综上,你应先到公安机关接受处罚,才能在法定期限内领回自己的驾驶证。根据本法的规定,暂扣驾驶证的处罚分两个档次,一是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二是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暂扣时间应从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暂扣日期满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还驾驶证。交通事故什么情况下可以扣留驾驶证交通警察应当检查当事人的身份证件、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保险标志,验明身份对当场难以查实身份的肇事人,可以将其带回核查。交通警察可以依法对肇事车辆、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当事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扣留当事人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具体的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扣留驾驶证:一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二机动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驾驶证或者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三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四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五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六使用他人驾驶证的七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至做出处罚决定为止。但扣留一日折抵暂扣期限一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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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4:5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