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维持原判 1、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或抗诉案件进行审理后,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提出上诉或抗诉的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2、二审法院认为一审量刑畸轻,但是受到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而无法加刑的情况下,应当作出维持原判的裁定。 (二)改判 1、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2、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 (三)发回重审 1、对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第一审判决,除第二审人民法院通过自行调查核实或者通知原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