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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保管合同的终止原因都是什么?
释义
    法律分析:
    保管合同的终止原因:1、因履行而终止。一旦当事人按照合同的规定全面履行了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自然归于消灭;2、因抵销而终止。双方当事人也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将部分保管标的物抵作保管费,从而终止合同关系;3、因提存而终止。保管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寄存方下落不明或拒不提取保管标的物,保管方即可将标的物向有关部门提存,据此认定保管方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当事人双方的合同关系终止;4、因双方协议而终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八十八条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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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4:2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