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是否违法需要分情况来看。若业主因欠缴相关费用,且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业主仍不缴纳上述费用的,物业服务公司应当根据相关委托单位的要求,对欠费业主采取相应的措施,如停水、停电等。若不存在物业代收相关费用的情况,则业主仅与供水、供电相关单位形成供水、供电合同关系。即使业主欠缴水电费,物业也无权采取单方面采取停水停电的措施。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四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