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 |
释义 | 1、员工在失业登记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后60日内,到深圳市社保机构失业保险部门办理申领手续; 2、当月申领的员工提供上述所需材料,经审核符合领取条件的,发给《深圳市失业员工失业保险待遇计发决定书》;不符合领取条件的,发给《深圳市失业员工申领失业保险不予受理决定书》; 3、社保机构基金偿付部门复核并通过银行于次月10日前支付失业保险待遇。 一、深圳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并且具有劳动能力;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劳动关系; 3、在深圳市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并按规定按时缴纳失业保险费; 4、失业后按规定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意向。 二、深圳失业保险金领取需要的申请资料 1、填写《深圳市失业保险金申领审核表》; 2、深圳市失业登记证复印件(验原件); 3、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 4、工、农、中、建四家国有商业银行中任一家银行个人活期储蓄存折(户名帐号页)复印件(验原件); 5、属市外调入的,须提供调入深圳市前连续工龄的档案材料。 三、一次性申领失业保险金流程 (一)申领条件:申请人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自主创业的 (二)所须资料 1、填写《深圳市失业救济金一次性申领审核表》; 2、提供失业证、营业执照或申请人作为主要股东的出资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三)申办流程 1、填写并提交上述资料; 2、资料不齐全的,发给《深圳市失业员工申领失业保险待遇补齐材料通知书》,不在受理范围或材料不能补齐的,发给《深圳市失业员工申领失业保险待遇不予受理决定书》; 3、资料齐全并符合条件的,在次月15日前通过银行支付失业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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