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需要以下程序,1、由建设单位对建筑构造、细部做法、使用功能等方面提出设计变更时,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同意,并由设计单位签发设计变更通知单或设计变更图纸。 2、涉及安全、环保节能等内容的工程变更,应由原施工图审查部门审定,设计变更通知单由设计专业负责人签发,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签收后实施。3、工程设计由施工单位提出变更时可用工程洽商记录,例如钢筋代换、细部尺寸修改等重大技术问题,必须征得设计、建设、监理单位的同意。 法律依据:《施工图纸变及变更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和范围 为规范公司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的管理工作,加强图纸会审及工程洽商的严肃性,使其更好地服务于施工质量与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仅用于不进行施工图深化设计类型的工程。 第二条 引用文件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规范标准; 第三条 定义设计图纸:由设计者根据业主提供的要求及资料而设计的图纸。图纸会审:为了了解设计意图、明确质量要求,将图纸上存在的问题和错误、专业之间的矛盾等,尽最大可能解决在工程开工之前,由设计、施工、建设单位共同组织召开的会审。设计变更:就是设计单位对自己已经发放给业主、监理及施工单位的设计文件(设计图纸)所做的修改说明,通常是以设计变更通知单的形式出现,有时为表达清楚也会附有图纸。工程洽商:一般是施工单位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或本身的施工能力,在不影响建筑物功能的前提下,提出更合理的设计修改意见,也称为技术核定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