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证据重复和冗余是法庭上常见的问题,它们会影响案件审理的效率和公正。对于这种情况,法官应该积极采取必要措施,避免过多地浪费时间和资源。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当事人在同一事实方面提供多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认证规则,综合评价其证明力。”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在证据的收集、审查和运用中,应当贯彻以下原则:…不得无限制地重复收集证据。” 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第二十条:“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过质证、辩论,可以证明与所证明的事实不矛盾,并且具有真实性,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采纳。” 综上所述,法官应该根据证明力、真实性和重复性等因素,合理评价证据的有效性,避免证据重复和冗余,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快速、高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