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辞职后马上有新的接收单位,可直接将档案、劳动关系、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全部转移到新的单位。如果没有新的接收单位,建议可先将档案到人才市场由委托保管转为个人委托保管,等到和新的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到劳动市场,重新办理托管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十八条 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职工被劳教、劳改,原所在单位今后还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