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当地的居住证明那么会根据户口的性质确定是否需要到居委会或者是村委会的盖章证明; 2、外地户口的居住证明的办理,则需要到当地的派出所去办理,提供相应的具体信息,居住的具体地址就可以了,并且有证明居住地址的真实性。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三条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