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电梯有安全隐患和运行隐患,这个不是房管部管辖范围,电梯属于特种设备,所属监管部门是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举报涉及特种设备安全的违法行为,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处理。 第二十二条 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照本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制造单位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电梯安装、改造、修理的,应当对其安装、改造、修理进行安全指导和监控,并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校验和调试。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安全性能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