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界定玩忽职守罪和工作失误 |
释义 | 玩忽职守罪和工作失误的界定: (一)客观行为特征不同。工作失误,行为人是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义务;而玩忽职守罪则表现为行为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义务。 (二)导致发生危害结果的原因不同。工作失误,是由于制度不完善,一些具体政策界限不清,管理上存在弊端,以及由于国家工作人员文化水平不高,业务素质较差,缺乏工作经验,因而计划不周,措施不当,方法不对,以致在积极工作中发生错误,造成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而玩忽职守罪,则是违反工作纪律和规章,严重官僚主义,对工作极端不负责任等行为造成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一、滥用职权罪应该如何判定? 滥用职权罪的判定如下: 1、犯罪对象,侵犯本罪的对象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犯罪,本罪客观上表现为滥用职权,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 3、犯罪主体,本罪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和各级司法机关; 4、犯罪的主观方面,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的,行为人知道自己滥用职权会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并希望或放任这一结果。 滥用职权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故意不履行职责或者违法行使职权,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构成犯罪。 二、玩忽职守罪最轻坐几年牢 我国《刑法》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构成玩忽职守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本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即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队、政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2、本罪在主观方面是一种过失。3、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不履行、不正确履行或者放弃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4、只有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才能构成犯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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