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日本探亲签证办理 |
释义 | 日本探亲签证办理具体如下: 一、申请书到当地日本大使馆领事部或领事馆领取,按规定填写即可,同时要在申请书上贴好申请者的照片。暂住证是指非当地日本领事馆管辖区域的申请者提出申请时才需要的。 二、在日本邀请人需要提出的资料,包括招聘理由书、滞在预定表。邀请理由书的写法比较重要,如果是需要父母前来照顾生小孩、照看病人或者参加结婚仪式的情况下,要添付医生的诊断书、结婚仪式预定举办场所的预约证明材料等。滞在预定表更需要具体,包括何时乘座哪次航班到达日本,在日本期间每天的行程安排以及住所、联系电话、什么时候乘座哪次航班离开日本返回中国等等。 三、在日保证人需要提交的资料。如果你是日本国费留学生,只需要提供你的外国人登录事项证明书、国费外国人留学生证明材料即可,无须另外提交保证人资料。 四、能体现申请人和邀请人关系的材料,包括照片、书信等。这些材料只是申请“知人访问”的情况下需要提交,父母不需要。 另外,签证的时间规定 具体如下: 一年之内可一次办理最长三个月的签证如果有特殊原因可延长三个月。 只要这年中不超过六个月的在留期限,不用间隔即可办理第二次手续。不过,在填写赴日资料时务必写明为什么要紧跟着办第二次赴日的理由,以免影响签证。 以上就是律师整理的相关内容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二十四条外国人入境,应当向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交验本人的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签证或者其他入境许可证明,履行规定的手续,经查验准许,方可入境。 第二十九条外国人所持签证注明的停留期限不超过180日的,持证人凭签证并按照签证注明的停留期限在中国境内停留。 需要延长签证停留期限的,应当在签证注明的停留期限届满7日前向停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按照要求提交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经审查,延期理由合理、充分的,准予延长停留期限;不予延长停留期限的,应当按期离境。 延长签证停留期限,累计不得超过签证原注明的停留期限。 该内容由 冯颖琼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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