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法律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一般而言,要经过3个阶段,即公安机关的侦查阶段、人民检察院的审查起诉阶段和人民法院的审判阶段。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可以延长半个月。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两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七条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