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制定公司章程时有哪些主要内容 |
释义 | 公司章程的内容:1.绝对必要记载事项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是每个公司章程必须记载、不可缺少的法定事项,缺少其中任何一项或任何一项记载不合法,整个章程即无效。这些事项包括公司的名称、住所、宗旨、注册资本、财产责任等。公司的章程必须载明的事项包括: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设立方式;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发起人的姓名、名称和认购的股份数;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董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公司法定代表人;监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公司利润分配办法;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股东大会认为需要记载的其他事项。2.相对必要记载事项相对记载事项是法律列举规定的一些事项,由章程制订人自行决定是否予以记载。如果予以记载,则该事项将发生法律效力;如果记载违法,则仅该事项无效;如不予记载,也不影响整个章程的效力。确认相对必要记载的事项,目的在于使相关条款在公司与发起人、公司与认股人、公司与其他第三人之间发生拘束力。3.任意记载事项任意记载事项是指法律未予明确规定,是否记载于章程,由章程制订人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任意选择记载的事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当属于任意记载事项。风险提示: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如何制定公司章程 制定公司章程:(一)章程要根据股东的特点和持股比例而定;制订章程的过程,也是确定股东今后在公司管理决策中的权利、地位的过程。章程条款的合理设置,是股东利益博弈的结果。而这种利益的博弈,与股东的特点和持股比例密不可分。例如,对于小股东而言,扩大股东会表决事项的比例要求,就等于为自己争取今后的发言权。如果公司章程中将重大事项均列入需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才能通过的范围,则小股东将在公司运营中占有优势地位,这比通过《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来保护小股东合法权益更具有效率。又如,关于董事的产生,是根据股权比例由股东委派还是通过股东会选举产生,区别就在于股东们是更愿意由内部人员来管理公司还是引入外部人员来管理公司。股东的特点包括股东之间的关系、股东关注利益或事项的区别等等,而股东持股比例的不同,则直接影响到章程今后的实施以及公司的运行效率。在一个股东人数众多、股权比例分散的公司,如章程中将大部分公司职权设置为需经公司股东会表决通过,则该公司的运行必然是没有效率的。而在一个只有两三名股东、股权比例又相差悬殊(例如各占90%、10%)的公司,如章程约定经营管理的具体事项要经股东会一致同意才能通过,则该公司今后极可能陷入僵局。(二)章程要根据公司的行业特点、运行机制来制定。公司所处的行业不同,决策的产生与执行的要求不同,运行的机制不同,都需要不同的公司章程。在章程的规定适应公司的行业特点、执行机制时,公司股东之间、股东与公司之间的矛盾就会减少,反之,则纠纷不断。在一个要求及时、快速决策的行业内,或在一个充满冒险与机遇的市场中,公司的管理职权应更多地下放给公司经理等经营层;而在一个需要谨慎从事的行业内,公司的管理职权则应更多地集中于股东会。公司在运行中主要是依赖于人力资源时,股东的表决权与分红权应当与出资比例相区别,以体现人的作用;而当公司在运行中更多的是依据资金、设备时,股东的表决权与分红权则应当与其出资比例相一致,以体现资本的作用。凡此种种,均需要投资者事先做出考虑与平衡,并在公司章程中作出明确规定。风险提示: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章程主要可以约定哪些方面的内容 一、公司名称1.设立公司的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2.公司只能使用一个名称;3.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二、公司住所地(一)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二)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的住所只能有一个。(三)公司的住所应当在其公司登记机关辖区内。(四)确认住所地的法律意义至关重要:1.公司住所是诉讼管辖的依据。2.公司住所是法律文书收受的处所。3.公司住所可以确定登记、税收等管理机关。4.公司住所可以确定债权债务的接受地和履行地。5.在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中,公司住所是确认准据法的依据之一。三、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1、法定代表人掌握着代表企业签订合同的最终决定权。2、法定代表人是企业财务的最终控制者。3、企业的诉讼权都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来行使。四、公司经营范围1.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以工商部门登记核准的为准。2.公司的经营范围用语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3.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五、股东名册1.股东名册上的股权持有者为本公司股东。2.股东的信息要首先体现在公司股东名册上,然后在体现在公司章程上。3.股东的信息一般要注明姓名或名称、住所地和身份信息(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六、股东出资(一)股东的姓名、名称,缴纳的数额,方式,占股份比例都需写明。(二)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在不违反公司法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在范围内对出资时间和方式作出调整。1.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2.劳务、姓名与名称、商誉、特许经营权等不能用于出资。七、公司经营期限是公司解散的事由之一与股东选择退出公司的一种方式。八、股东表决权1.可以进行特别规定,不一定必须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2.对瑕疵出资、抽逃出资的股东,需要对其表决权进行明确限制。3.是否可以委托行使表决权,委托的对象和方式是什么,最好能够在章程中进行明确规定。九、股利分配请求权1.股利分配的方式可以由章程进行规定,不一定要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配;2.股利分配不一定是金钱形式,其它形式的财产或财产性利益也可以作为股利进行分配。十、股东的知情权对于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尤为重要。在章程中,最好能够明确知情权的具体范围和查阅流程,防止实际经营中出现因规定不明而导致的推诿拒绝情况。十一、股权转让、赠与与继承权合同章程可以对股权转让、股权赠与与股权继承作出特别规定。十二、召集股东会请求权和自行召集权股东应当在章程中约定好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条件。十三、确认决议无效权和请求撤销决议权1.当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时,公司股东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确认决议无效;2.当股东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撤销决议。3.如果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侵害了股东的合法权益,股东有权同时提起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主张,并有权要求公司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十四、异议股东股权回购请求权回购股权价值的评估方式应当在章程中明确规定,防止出现不必要的争议。十五、股东代表诉讼权要注意股东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后,利益是由公司享受的。因此,应当明确规定发生相关费用的承担主体。十六、股东直接诉讼权建议明确规定发生的相关费用由谁来承担。十七、申请公司解散权、申请公司清算权对于申请公司解散权,可以由章程规定发起诉讼的标准,防止公司处于不稳定状态。十八、公司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剩余财产的分配方式可以由章程进行规定,不一定要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十九、出资义务瑕疵出资承担的责任在前面已经有规定了,此处的特殊规定应当注意与前述的一致性。二十、股东清算义务1.公司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股东有义务组成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2.清算股东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二十一、股东之间股权转让1.原则上股东内部进行股权转让,无须经过其它股东的同意。但是,如果考虑到争夺控制权等因素,可以在公司章程中进行特别规定。2.在多个股东均要求购买的情况下,除了按比例受让外,还可以约定竞价等其它方式来进行受让。 公司章程可以如何制定总经理职权 公司章程可以约定的总经理职权范围有: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8、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风险提示:制定公司章程,有以下几个注意事项1、法律规定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必须予以载明。2、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是制定公司章程的蓝本。3、制定公司章程,必须充分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来进行。4、制定公司章程,必须注意体现全体股东的意志。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怎么样制定 1、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由发起人制定,经出席创立大会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2、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怎样制定 1、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由发起人制定,经出席创立大会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2、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该内容由 顾超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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