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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在外地看病,回老家了,新农合怎么报?
释义
    病假遇假日不可以顺延,病假结束日遇法定节假日的可以顺延。病假期间按自然日历数连续计算,包括休息日,但是计算病假工资则不应包含休息日和法定假日。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第四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我的B2实习期满三个月后再去考试行不行
    法律分析:实习期满后,实习人员因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当期面试考核的,应当在实习期满后2个月内提出延期考核申请,经省律师协会批准后可以在延期时间届满前申请考核。 延期时间最短三个月最长不得超过一年,自实习人员实习期满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合同约定两个月内取车,现在三个月后还在等,可以双倍赔偿吗?
    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根据购车合同、是否指定交付时间等判断。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解除合同,要求退还订金。车行违约,可要求双倍退还订金。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病假期间应该扣除取暖费吗?
    法律分析:会扣。请病假扣钱是合理的。请病假一般不是按照原工资发放的。在病假期间,工资会有,但一般按照原工资的一定比例进行发放的,同时还要根据该员工在该公司工作年限来确定比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请问在公司工作要求购买工作服后辞职不退款是否合法?
    劳动者辞职时如果单位要收服装费的,劳动者可以拒绝。用人单位不得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否则要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怀孕4个月后,哺乳假和产检假是否可以同时休息?
    可以休哺乳假。 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该内容由 闫璨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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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22:5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