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施工单位分公司能签合同吗 |
释义 | 施工单位分公司能签合同,但是该分公司需要有在工商部门注册的营业执照和建筑施工资质才可以的。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如果没有资质和执照的话,不能签合同。 一、分公司可以有注册资金吗 分公司不可以有注册资金,因为分公司没有注册资本的概念。分公司的许可证是营业执照,不是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没有法人资格,没有注册资本,也不需要检查。《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支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应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分支机构承担,因此分公司没有注册资本的概念。分公司只是总公司设立的分公司,没有独立法人资格,它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的法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和有限公司注册一样,分公司也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但分公司营业执照上没有注册资本。分支机构的办公经费、员工工资等费用由总部分配。分支机构有银行账户的,总公司将预算汇入分公司的银行账户,分公司直接支付相应的费用。 二、分公司可以申请破产吗 分公司不可以申请破产。根据《公司法》第14条第1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并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它没有自己的公司名称和公司章程,并不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其财产与总公司的财产混同。在法律责任上,分公司是公司以公司所有财产为限承担分公司的法律责任。公司对其分公司有控制权,而且在财产责任上是一致的。而且分公司没有独立的财产,即使其经营状况出现问题,也由公司的财产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分公司也已出现资不抵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状况,应起诉要求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分公司属于不具有法人的资格,没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是不具有破产主体资格的,所以分公司不能申请破产。 三、起诉分公司如何保全? 一般情况下,在起诉分公司的纠纷中,总公司基本上也会被列为共同被告,或被追加为共同被告。分公司是领取了工商营业执照、但又不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属于法定的民事主体。独立的民事主体享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分公司可以在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当然也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业务开展过程中出现不能履行债务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要求总公司承担清偿义务。在诉讼中,可以直接把总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责任。在一般情况下,分公司不能作为独立的被告来承担责任,司法实践多是分公司与总公司作为共同被告,判决共同承担责任。但在执行的时候,一般是先执行分公司财产,不足再执行总公司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条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 (一)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 (二)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 (三)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四)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登记证的社会团体; (五)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六)中国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 (七)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 (八)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九)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其他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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