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国务院关于将部分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从2004年1月1日起,将部分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为加强对各地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收入管理情况的检查、监督和考核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法律依据: 《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收入管理办法》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将部分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从2004年1月1日起,将部分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为加强对各地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收入管理情况的检查、监督和考核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根据不同情况,按各市、县不低于土地出让平均纯收益的15%确定。 从土地出让金划出的农业土地开发资金计算公式为: 从土地出让金划出的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土地出让面积×土地出让平均纯收益征收标准(对应所在地征收等别)×各地规定的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比例(不低于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