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税是如何缴纳的? |
释义 | 随着国家对外商投资的进一步开放,中外投资者纷纷调整其在外商投资领域的投资策略,以便谋求新的发展机会。因此,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转让,也日益变得普遍。在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的过程中,有一些税务等方面的问题,需要引起投资者的重视,即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税如何缴纳的问题,下文便是详细的介绍。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税是如何缴纳的?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所涉及的税种主要有三种: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印花税。就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税,应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进行缴纳,具体如下: 一、外方股东向中国境内机构或个人转让股权所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面对着一般性税务处理以及特殊性税务处理两方面问题。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外方机构股东(本文中暂指《企业所得税法》中规定的“非居民企业”,即依据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外,但取得了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本身一般未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或虽设立有机构、场所,但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也与该机构、场所无关。 因此,外方机构股东向境内企业或个人转让股权而取得的股权转让所得(指股权转让价减除股权成本价后的差额),通常需要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缴纳10%的企业所得税(即预提所得税。而外方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所得,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应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二、除了企业所得税外,股权转让的双方还需就股权让合同缴纳股权转让金额0.05%的印花税。 根据相关规定,如果该类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政策的外商投资企业不再符合享受税收优惠的前提条件时,则应补缴其此前已经享受的定期减免税税款。以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为例,如果发生外国投资者向中国境内企业或个人转让股权,使得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比例低于25%,从而导致该企业作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实际经营期不满10年的,该被转让股权的企业可能需要补缴此前已经享受的减免所得税税款。 三、营业税,如果投资者系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包括商标、专利、专有技术、著作权、商标等无形资产或者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入股的,在转让股权时,应交纳转让价格5%的营业税。如果转让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中国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转让价格作为营业税的纳税基础。 当今时代,外资并购市场是比较活跃的,在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国投资者和中国投资者的股权转让的交易也日益增多。其中在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的交易中,应当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缴纳所得税。对于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税,共涉及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三种税种。具体的税收缴纳,已经做了详细的介绍,希望对大家有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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