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工伤后的职业转换费用和补偿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补偿金是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于赔偿工伤造成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伤残津贴等费用的一种资金,其数额由具体的伤情和工伤认定程序决定。而职业转换费用则是指在工人因工致残不能从事原工作的情况下,为其提供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和职业安置所需的一些费用,由用人单位和社会各界共同承担。 法律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第九条规定:“因工受伤,造成劳动能力减退的,给予伤残补偿。” 2.《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有下列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四)不按规定给工伤职工发放伤残津贴或者因工致残的职工生活抚恤金或者拖欠支付伤残津贴或者因工致残的职工生活抚恤金;……” 3.《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有关规定为职业病病人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和生活照料,并承担与职业病相应的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