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楼房产权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
释义 | 楼房产权年限起始日是从开发商取得土地的使用权之日起开始计算的例如,开发商拿地时间是2000年,商品住房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某人于2005年购买了该开发商的房屋,则其剩余的年限为65年。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在拆迁中有什么作用 我国土地是属于国有的,开发商再拿地的时候,那拿到了土地的使用权,而不像是房子一样拿到了产权就有了所有权以及抵押权,典当权等,如果产权能办理下来,土地使用证应该也是没有问题的,有了使用证,至少保证在使用年限内,国家在拆迁的时候会给补偿。如果没有土地使用证将来拆迁的时候,使用年限有没有到期那就很难得到保障。 二、储藏室产权有效吗 起诉开发商。首先,不动产买卖应当要登记。不动产买卖必须依法登记;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所以你所买的储藏室不受法律保护。 其次,开发商对储藏室没有处分权。处分一个物的前提是对这个物享有所有权。开发商早先虽然取得了整块土地的使用权,但其在出售房屋的同时业主不仅取得房屋所有权,而且取得了房屋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此即地随房走原则。开发商售完房屋后,对小区内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再享有任何权利。因为这些权利都已转移到业主头上。地下半层是因建造房屋而自然形成,根据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其面积不计算在建筑范围内,这就是地下储藏室能形成独立空间而没有产权的原因。该储藏室虽办不到产权证明,但其作为物自然存在,又具有一定的使用功能,使用权应当属于该储藏室所依附的土地使用权人,即整栋房屋业主共有,此即房随地走原则。 再次,你与开发商签订储藏室买卖合同的行为侵犯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因为合同标的物属于业主共有,只有全体业主才有权处分,所以你的行为已经侵犯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最后,建议你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合同无效,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如给你造成损失,还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三、二手房的使用年限怎么计算 二手房的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如果房屋属于居住用地,那使用年限是七十年,那二手房的剩余使用年限就是七十年减去从取得土地出让权已经使用的年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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