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不同意有什么补偿 |
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员工不同意待岗,因此被用人单位无过错性辞退的,能得到补偿。但如果员工主动自愿辞职的,则一般不能得到补偿。待岗属于对劳动合同的变更,需要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 一、公司因工作原因变更员工工作岗位是合法的吗 公司因工作原因变更员工工作岗位,与员工协商一致合法。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非过失性辞退。 二、待岗处理是什么意思 要上班吗 待岗期间不需要按照以往的上班时间打卡上下班,是公司经营遇到困难,暂时安排部分员工或全部员工待岗,工资待遇、社保待遇等待遇照常发放。待岗也不等同下岗,你还是公司的员工,只是暂时不需要正常上下班,与公司的劳动关系仍然存在。 三、试用期与正式工区别 试用期员工与正式员工的区别:一、主体间劳动关系不同。试用期员工是非正式员工,没有同企业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处于非正式劳动关系,正式员工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处于正式劳动关系。二、工资待遇不同。三、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不同。试用期员工辞职需提前三天向公司提出,且公司要发现员工有相关问题,可以辞退员工;试用期辞退一般没有补偿金。正式员工辞职需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否则要赔偿公司的损失,而公司不能随便辞退员工,正式工辞退一般有补偿金。四、当事人的工作重点不同。在试用期间,主要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即为了得到满足需要的人力资源;正式员工的重点是劳动者的生产或经营活动,是为了更好的完成工作任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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