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司解散的法定情形如下: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向法院申请解散公司。 一、公司因哪些原因解散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 2、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撤销;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解散。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二、公司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散 有下列情形的公司可以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出现的,可以解散。公司解散不需要股东会另行作出决议,但公司也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使公司生存; 2、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解散。由于解散是公司的重要事项,股东大会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批准; 3、由于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撤销并解散; 5、公司经营管理存在严重困难,继续存在会给股东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