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不能出国怎样离婚 |
释义 | 如果有一方居住生活在国外,并且无法回国办理离婚事宜的话,则双方只能通过法院来解除婚姻关系,不能回国的一方可以委托其在国内的亲友或律师代理起诉或应诉。 因涉及到当事双方的人身关系,因此,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离婚诉讼,即使当事人委托了代理人出庭,原则上双方当事人仍须亲自到庭参加诉讼; 对于诉讼,国外一方虽可以不到庭,但为了确认离婚系当事人本人的真实意思,要求国外一方必须提供完整的符合法律规范要求的相关书面材料。 一、协议离婚与法院调解离婚有哪些不同 协议离婚和法院调解离婚的区别如下: 协议离婚是指男女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就离婚相关法律问题达成协议,经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批准,将婚姻关系归于消灭的离婚方式。 法院调解离婚是一种诉讼离婚方式,适用于双方或一方在国外,不能亲自回国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或因一方或双方不住在原户籍所在地,无法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当事人。 在这种情况下,一方可以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立案后,应及时联系法院,由于双方已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可以加快裁决程序。这样,离婚的目的也可以在短时间内实现,法院的调解书具有法律强制力。 二、涉外婚姻的管辖有什么样的相关内容 1.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应按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当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该法院依其国内法决定。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我国民法院有权受理。如果双方均为出国人员,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向出国前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4.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我国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5.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6.在海外结婚并定居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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