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证据补充和修改是诉讼活动中常见的程序,它们在刑事和民事案件中的差别主要在于适用的法律规定不同。在刑事案件中,证据补充和修改必须符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在民事案件中,则需遵循《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 被告人、辩护人提出的证据补充或者修改的申请,必须在开庭审理前提交。对于开庭审理前未提交的,经过审判长同意,可以视情况予以准许。但是,对于一审判决被撤销或者改判的案件,审判人员在审理时发现确有必要的,可以裁定补充或者修改证据,但是必须保证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知情权和辩护权。 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在诉讼期间随时补充、改正或者撤回其提供的证据材料,但是应当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在对该申请进行审查后认为可以采纳的,应当裁定准许。 以上法律规定显示,刑事案件中被告人或辩护人提出的证据补充或修改申请必须在开庭审理前提交,而民事案件中当事人可以在诉讼期间随时进行补充、改正或撤回证据材料。刑事案件中的证据补充和修改需经过审判长同意,而民事案件中则需经过人民法院的审查后认为可以采纳的才能准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