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侦查机关是否需要在上诉审理过程中补充证据? |
释义 | 二审法院可以要求侦查机关补充证据,以确保审判的公正性。该规定赋予公诉机关在二审抗诉期间享有补充侦查权,填补了第二审程序规定不周的问题。在抗诉案件的二审审理过程中,如果发现被告人可能有法定量刑情节,检察院可以通过补充侦查获取新证据。这种调查取证活动并不违背立法本意,而是为了确保量刑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法律分析 二审法院可以要求侦查机关补充证据。依据该规定,参照一审程序,公诉机关在二审抗诉期间应当享有补充侦查权。从刑事诉讼法两审终审的程序设计看,第一审程序是基础,适用最多,对各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义务以及程序运作规定得比较详细。立法考虑到第二审程序的特殊性及其与第一审程序的共通性,因而规定不尽详实,这属于立法技术问题,法律条文中的“兜底条款”正是为了填补立法的滞后及粗疏而设计。该条规定就是对第二审程序规定不周延时的一种补充,因而该条款足以作为抗诉机关在二审期间补查权及所获证据效力的法律援引依据。检察机关在抗诉案件第二审程序中的调查取证等活动,并未违背立法本意。在案件二审审理过程中,如发现被告人可能有自首、立功等法定量刑情节的,检察院唯有通过补充侦查才能获取被告人是否存在法定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情节的新证据。 拓展延伸 上诉审理中,侦查机关是否有权补充证据? 在上诉审理过程中,侦查机关是否有权补充证据是一个备受争议的问题。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上诉审理阶段通常是对一审判决进行复核,不再重新审查事实和证据。因此,一般情况下,侦查机关在上诉审理过程中并没有权利补充证据。然而,根据特定情况和司法解释的适用,如果新的证据与案件事实有关且具有重大意义,法院可能会允许侦查机关提供补充证据。然而,这需要依法申请,并经过法院审查决定。因此,侦查机关在上诉审理中是否有权补充证据,取决于具体案情和法院的判断。 结语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上诉审理阶段通常是对一审判决进行复核,不再重新审查事实和证据。侦查机关在上诉审理过程中一般没有权利补充证据。然而,根据特定情况和司法解释的适用,如果新的证据与案件事实有关且具有重大意义,法院可能会允许侦查机关提供补充证据。这需要依法申请,并经过法院审查决定。因此,侦查机关在上诉审理中是否有权补充证据,取决于具体案情和法院的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上诉或者抗诉案件的程序,除本章已有规定的以外,参照第一审程序的规定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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