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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抵押他项权证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释义
    当事人以房产抵押,办理他项权证需要的材料包括:房地产抵押申请表;抵押人身份证;借款抵押合同;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房屋评估报告书或抵押物价值协议书等。
    一、房屋抵押贷款注销流程有哪些
    房屋抵押贷款注销流程如下:
    1、贷款还清后,借款人先到贷款银行领取银行盖章的相关信息;
    2、抵押人携带身份证、房地产抵押合同、房地产抵押注销申请表等,到房管局抵押登记受理窗口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3、抵押登记受理窗口的工作人员对抵押注销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材料正确后,在柜台当场办理注销手续。办理注销手续后,将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还给抵押人,其他注销材料由窗口工作人员收。
    二、房屋他项权利证书有效期是多久
    房屋他项权利证书不存在明确的有效期,一般房产抵押担保的债权清偿,房屋他项权利书就会失去效力。
    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
    三、办理他项权证怎么收费,相关都需要哪些材料
    他项权证的收费:
    登记费:住房,权利人按每套房屋80元交纳。非住房,双方当事人各按抵押金额的0.5‰交纳。
    工本费:核发一本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免收证书工本费;每增加一本证书,按每本10元交纳证书工本费。
    办理房屋他项权利包括的材料有:
    1、房地产抵押申请表;
    2、抵押人身份证;
    3、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或未婚证明;
    4、借款抵押合同;
    5、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6、房屋评估报告书或抵押物价值协议书;
    7、委托办理的,受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七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是,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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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17:5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