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楼政府拆掉是否赔偿? |
释义 | 危楼拆迁补偿标准根据危房等级和自建情况确定,政府给予适当补助。征收危房的情况包括国防、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事业、保障性安居工程、旧城区改建等。 法律分析 危楼需要拆迁的会有补偿。按照构件危险性鉴定危房的等级,以群众自建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的原则,根据对象跟危房等级不同分为不同的补助标准。 一、危房,即危险房屋。危险房屋是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二、根据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拓展延伸 危楼政府拆掉:拆除危楼后的民众维权问题 拆除危楼后,涉及到民众维权问题的复杂性不容忽视。在这个问题上,关键在于权益的平衡和公正的裁决。政府拆除危楼是为了维护公共安全和城市发展的需要,但同时也应考虑到民众的合法权益。对于受影响的居民而言,他们可能面临住房安置、财产损失以及生活稳定等方面的困扰。因此,政府应该积极采取措施,确保合理的赔偿机制和妥善的安置方案,并提供法律援助,以保障民众的维权需求得到公正处理。同时,社会各界也应该关注并支持受影响民众的维权行动,促进公平正义的实现。通过合理的协商和法律途径,我们可以为拆除危楼后的民众维权问题找到妥善的解决方案。 结语 拆除危楼涉及到民众维权问题的复杂性不容忽视。政府应平衡权益,确保合理赔偿和妥善安置,提供法律援助,保障维权需求得到公正处理。社会各界应关注并支持受影响民众的维权行动,促进公平正义的实现。通过合理协商和法律途径,我们可以找到妥善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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