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部门监管的特点 |
释义 | 劳动行政部门监督管理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监督管理的主体是代表国家行使监督管理职权的劳动行政部门; (二)劳动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是一种执法行为,这种执法行为具有六个主要特征:国家意志性,执行性,具体性,强制性,优益性,单向性; (三)劳动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是一种行政法律行为。这种监督管理的结果会导致一定的法律后果的产生,如对违法现象和不当行为采取制裁措施等。 监督管理主体要对这种后果负法律责任。监督管理对象对监督管理处理不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到哪个部门办理 1.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在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办理。2.我国法律规定,新闻出版总署负责全国出版物发行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全国出版物发行业发展规划。3.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出版物发行活动的监督管理,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版物发行业发展规划。省级以下各级人民政府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出版物发行活动的监督管理。 二、环境监管失职罪的认定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环境保护机关的监督管理活动和国家对保护环境防治污染的管理制度。或者是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国家执法人员的勤政性及权力行为的正当性。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一)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二)造成人员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三)使一定区域内的居民的身心健康受到严重危害的;(四)其他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员伤亡严重后果的情形。三、严重不负责任行为与造成的重大损失结果之间,必须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在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应当听取工会、企业方面代表以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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