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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福州公积金最新提取条件
释义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概述:(一)购房提取需为夫妻名下一套自住房;(二)购房可一次性提取,不得超过首付或购房总价,且不超公积金余额;(三)还贷满12个月后可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已还贷款本息;(四)除特殊情形外,其他提取需间隔满12个月。特殊情形包括劳动能力丧失、特殊病症、自然灾害等,需符合相应标准。
    法律分析
    提取条件
    (一)职工因购买自住住房或还贷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只能以夫妻名下的一套住房来申请提取。
    (二)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应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得超过首付金额或购房总价,且不得超过申请提取时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其中,购买商品房(含保障性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从取得房屋预告登记证明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提取;购买二手房(含拍卖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从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提取;房屋被征收时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补偿且有补交差价的,应从交款发票或交款凭证开具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提取。
    (三)职工在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满12个月后,方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或办理委托冲还贷,申请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当期实际已偿还的贷款本息,已办理委托冲还贷的职工不得再申请提取,申请委托冲还贷业务终止生效后,再申请复冲的,须间隔满12个月。
    (四)除销户类提取、提前结清贷款类提取、因特殊情形造成家庭严重困难类提取外,其他提取均应间隔满12个月。
    1、提前结清贷款类的提取,应从结清贷款之日起一年内,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2、因特殊情形造成家庭严重困难类提取的,特殊情形包括:
    (1)因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2)职工本人或配偶、子女、双方父母因发生省级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而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3)因遇到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3、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标准按以上三种特殊情形分别认定如下:
    因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须持有残疾人证(一级或二级)或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证明;(1)职工本人或配偶、子女、双方父母发生省级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所提交近两年内发生的医疗有效费用或医保部门出具的扣除医保后的费用按月平均后,平均每月支出金额达到家庭月工资总收入3倍以上的;(2)因遇到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当地灾损认定部门对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进行认定后,灾损金额达到家庭年工资总收入3倍以上的。
    结语
    根据以上提取条件,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或还贷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得超过首付金额或购房总价,且不得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购买商品房应在取得预告登记证明后一年内申请提取,购买二手房应在所有权证登记后一年内申请提取。偿还购房贷款12个月后方可申请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除特殊情形外,其他提取需间隔满12个月。特殊情形包括劳动能力丧失、特殊病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具体标准需提供相关证明。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三章 缴 存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五章 监 督 第三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依法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六章 罚 则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他人提供担保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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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0 6:1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