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无监护能力的监护人可以由哪些人担任 |
释义 | 父母无监护能力的,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可以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按顺序担任。如果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那么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也可以在父母丧失监护能力后,成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一、父母离婚时法定监护人是谁? 父母离婚后法定监护人是父母。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且监护关系不随父母婚姻关系的改变而改变。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法定监护人的范围有哪些? 相关法律规定的法定监护人范围: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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