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多点执业需要原单位同意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多点执业需要原单位同意,多点执业是指在注册有效期内的医师,受聘于两个以上医疗机构定期从事执业活动的行为,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推动医务人员的合理流动,促进不同医疗机构之间人才的纵向和横向交流。 多点执业的要求: 1、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并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作5年以上; 2、能够完成已注册执业地点的医疗机构的工作; 3、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多点执业工作; 4、申请多点执业的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在拟聘用该执业医师的医疗机构的诊疗科目范围内; 5、两年内医师定期考核合格; 6、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没有被核实的医德医风方面的投诉记录。 一、未取得或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非法行医是什么意思 “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通过医师资格考试,取得了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即视为取得医师资格。 对取得医师资格但尚未进行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的人从事诊疗活动,可以进行行政处罚,不宜一律按照非法行医罪处理。 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的人,等同于未取得 医生执业资格的人,主要指以伪造、欺骗、行贿等手段取得资格证书的行为。 二、康复门诊部申报条件 私人诊所设置申请者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非在职医务人员,有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机构中执业满5年; (二)设置二级西医或三级中医诊疗科目诊所的,申请人应具有副主任医师或以上职称; (三)男性年龄在6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 (四)离退休的卫生技术人员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 (五)注册资金:私人西医诊所不少于30万元,私人中医诊所不少于15万元; (六)具有常住户口。 (七)诊所场地必须长期固定(非申请人所有,需有5年以上租赁协议)并且符合卫生部颁布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要求,以1名医生,1名护士计,使用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聘用卫技人员每增加1名,面积增加10平方米。 (八)符合市区域卫生规划和当地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法律依据:《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在同一执业地点多个机构执业的医师,应当确定一个机构作为其主要执业机构,并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对于拟执业的其他机构,应当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分别申请备案,注明所在执业机构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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