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做出犯罪的行为,触犯我国刑法的,就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司法实践中,有些犯罪嫌疑人为了逃避刑事责任,会畏罪潜逃或者畏罪自杀,犯罪嫌疑人虽然死亡了,但相关的处罚还需要执行的。 畏罪自尽后没收遗产吗 犯罪嫌疑人畏罪自杀的,证明中有犯罪事实的,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如果需要没收犯罪分子财产的,人民法院可能作出没收财产的判决,而没收的财产自然不能成为犯罪分子的遗产,如果只是没收犯罪分子部分财产的,剩下的财产可以作为遗产给被继承人继承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