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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图书馆是不尊重知识产权的存在吗
释义
    对于学生和收入较低的人群,图书馆能够提供满足其读书的需求,让人们可以免费或者以极低的费用看到想看的书。这些人在工作后,有能力购买自己喜欢的图书时,可以成为潜在的消费群体。这种现象应该较普遍的存在,例如类似金庸这样的著作,很多都是看过后还会买来重温的。另外,图书馆要保证品种的足够,所以复本量是有限的,一般2-5本,畅销书也就10本左右,那么一些热门书往往很难碰到,随时就被借走,所以对于这样的畅销书,人们想看到图书的迫切性还是不会因为图书馆里有而一等再等。再者,对于一些读者面很窄的专业书来说,图书馆往往是出版社重要的销售渠道,给这些销量很少的图书一个向更多人展示的机会,那么增加了销量和读者群,作者自然也是欢迎的。从出版社的角度看,图书馆真的是个很好的存在,无论是借书还是买书,只要人们看书就好。中国人的阅读习惯还是需要更快的提高的。图书馆数量的增加以及图书馆馆藏品种的增加,是对盗版最好的打击。如果你买盗版书,不如去图书馆看正版书!所以,从以上分析来看,图书馆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利大于弊。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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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5:4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