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双务合同抗辩权的行使法律性质是:符合法定条件时,当事人一方对抗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请求权,暂时拒绝履行其债务的权利。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第五百二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