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双务合同的抗辩权有哪些 |
释义 | 双务合同三大抗辩权如下: 1、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未先后履行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有权在另一方履行前拒绝履行要求,当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一方有权拒绝相应的履行要求; 2、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的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再履行一方有权拒绝; 3、不安抗辩权。 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 一、我国法律规定的一时抗辩权有几种? 我国法律规定一时抗辩权有三种,具体是: 1、同时履行抗辩权,双务合同的当事人应同时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对方未履行前,有权拒绝对方请求自己履行合同的权利。 2、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示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3、不安抗辩权,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难以给付之虞时,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或未为合同履行提供担保之前,有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 二、什么是权利人对抗对方 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法律规定的抗辩权种类有:1、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