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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双务合同的抗辩权有哪些
释义
    双务合同三大抗辩权如下:
    1、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未先后履行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有权在另一方履行前拒绝履行要求,当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一方有权拒绝相应的履行要求;
    2、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的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再履行一方有权拒绝;
    3、不安抗辩权。
    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
    一、我国法律规定的一时抗辩权有几种?
    我国法律规定一时抗辩权有三种,具体是:
    1、同时履行抗辩权,双务合同的当事人应同时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对方未履行前,有权拒绝对方请求自己履行合同的权利。
    2、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示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3、不安抗辩权,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难以给付之虞时,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或未为合同履行提供担保之前,有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
    二、什么是权利人对抗对方
    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法律规定的抗辩权种类有:1、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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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6 2:2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