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双务合同中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是怎样的 |
释义 | 双方在双务合同中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是:一方未履行债务或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债务,而对方有能力履行自己的义务;双方的债务之间存在对价关系,并且这些债务是由同一份双务合同产生的;双方互相承担的债务没有先后履行的顺序要求,并且这些债务的偿还期限均已到期。 法律分析 双务合同中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是:一方未履行债务或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债务;对方可能履行义务;双方债务有对价关系,并且是由同一双务合同产生的;双方互负的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且均已届清偿期。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第五百二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该内容由 曾胜权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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