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签劳动合同辞职要扣工资吗? |
释义 |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辞职,劳动者没造成用人单位损失,单位不得扣工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为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扣除劳动者工资,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一、工作失误造成损失需要个人赔偿吗 员工因个人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个人要适当赔偿。有关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二、新入职扣押半个月工资,单位是否违规 新入职扣押半个月工资,单位违规。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三、劳动法罚款处罚的标准 劳动法罚款处罚的标准如下:因劳动者自身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要求赔偿经济损失。雇员的经济损失可以从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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