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狱服刑的人可以领取继承权吗 |
释义 | 在监狱的服刑人员有权利继承遗产,除非是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继承人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继承人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的,就丧失了继承权。 一、法律规定哪些情形会导致继承权的丧失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会丧失继承权: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二、丧失继承权的具体情况有哪些 在下列情况中,会丧失继承权: 1、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2、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 3、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4、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5、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三、代位继承的继承权的丧失 丧失代位继承权的法定情况有: 1、代位继承人实施违法行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代位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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